市工商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时间:2013-04-27

 

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援疆”,把新疆喀什广州新城打造以“广货”会展、交易为核心,兼顾中亚、南亚各国商品和新疆本地特色产品的可持续运营平台,广州市政府将于2013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新疆自治区喀什市疏附县广州新城广东省名优商品展销中心举办“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暨广州新城一期开业”系列活动。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组织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什广交会”)。

二、时间:

2013年6月28日—7月2日(6月25日—28日布展)。

三、地点:

新疆自治区喀什市疏附县广州新城广东省名优商品展销中心。

四、参展任务安排:

请各区(县级市)工商联、各商(协)会组织不少于10个标准展位(3M×3M)参展。

五、费用

为支持对口援疆工作和扶持企业参展,本届喀什广交会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并给予参展企业交通食宿补贴、展品运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疏附县广州新城是我市援疆的重点项目,各区(县级市)工商联要高度重视本届喀什广交会的参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跟进落实参展企业,精心挑选参展产品,确保完成参展任务,并于4月30日前填写《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联络信息表》(附件1)将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我会(会员经济部)。

(二)5月15日前完成招展工作,并将参展企业名单汇总后连同参展企业填写的《首届喀什广交会参展确认表》(附件3)报我会(会员经济部)

    附件:

    1.首届喀什广交会联络信息员

    2.首届中国喀什· 广州商品交易会暨广州新城一期开业活动经费优惠方案

3.首届喀什广交会参展确认表           

 

 

 

 

 

 

广州市工商联会员经济部
                                            2013
年4月22日

 

 

附件2:

首届中国喀什· 广州商品交易会暨

广州新城一期开业活动经费优惠方案

 

    根据《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暨广州新城一期开业工作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为保障“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圆满举行,促进广州新城一期成功开业运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2013年5月1日,广州新城一期试运营;2013年6月28日,“首届中国喀什·广州商品交易会”开幕,广州新城一期正式开业运营。通过展商结合,全面提升广州新城的影响力,打造“广货北上、西进,疆货南下、东输”物流商贸中心,最终形成以广州新城为支点的“大商贸、大物流、大市场、大边贸”格局。

    二、使用原则

    (一)坚持节俭办会。认真落实各项节约措施,精简会场布置,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严格控制活动经费使用不超预算。

    (二)坚持专款专用。经费专项用于参展企业差旅费补贴、展品运输及仓储补贴、标准铺位补贴、主题展区布展、宣传推广、现场布置等。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经费方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坚持规范管理。经费预算、补贴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据实支付或补贴参展企业。

    三、经费补贴    (一)参展规模

    预计参展企业8千家,其中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以下简称“一市两县”)企业30家,喀什地区(不含“一市两县”)和克州企业20家;其他疆内企业50家,疆外企业700家。全场共有铺位900个,每个铺位面积为44㎡或57㎡。

    (二)时间范围

展会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布展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7日,共8天。

    (三)经费内容

    主要包括参展企业差旅费补贴、展品运输及仓储补贴、标准铺位补贴、主题展区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现场布置费、不可预见费等。

    (四)费用标准

    1.参展企业差旅费补贴(每个企业补贴2人)

   (1)城际交通费:疆外企业每人补贴4500 元。

   (2)会议租车费:展会及布展期间2013年6月25日至7月2日大会统一租车,免费提供机场接送和住地与会场之间接送服务。

   (3)住宿费和餐费:大会统一安排免费住宿和用餐,按每人每天住宿和餐费费用280元安排。

   2.展品运输补贴费:疆外企业,每个铺位免费运输1.5吨展品(800元/吨)。

    3.展品仓储补贴费

    每个铺位免费提供20㎡仓储面积,所需费用按1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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