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区小微企业减少增值税1000万

时间:2013-08-12

 

 

81日起,我国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经区国税局初步匡算,该项政策的出台将惠及我区约3500户增值税纳税人;政策实施之日起到本年底,预计将可为这部分小微企业减轻增值税税收负担约一千万元。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明确自20138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区国税部门表示,这项政策可惠及我区约3500户小微企业,占了全区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9%。近年来我国实施一系列惠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这次的减税政策将对鼓励公民自主创业和解决劳动就业等民生问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据区国税局统计,连同2011111日开始执行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目前全区累计27万余户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占全区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70%左右,预计今年惠及的增值税税额将达七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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